2009年11月28日 星期六

我是自動減薪一半,怎麼會去收集發票五年歪哥一千四百八十萬元

五年一千多萬,這效率太差了

2006年11月6日
陳律師VS.陳檢察官
胡文輝

陳水扁總統昨晚上火線公開說明國務機要費案,有如在法院正式審理前,提前展開「辯方律師陳水扁」對「控方檢察官陳瑞仁」的隔空答辯,辯論的是「陳總統」是否判政治死刑。

這場「辯檢論辯」也是陳總統的「政治反擊」,他對起訴書提出反問,主要是訴諸「常識」,例如,他上任後自動減薪一半每月減四十二萬元,六年來減領三千多萬元,有可能花五年時間收集七百一十二張發票,「歪哥」一千四百八十萬元嗎?

陳總統還提出奉天、當陽專案每年總統可開支一億一千多萬元,且不必發票,他將兩個國安密帳結束,錢繳回國庫,怎麼會去收集發票五年歪哥一千四百八十萬元?

這些訴諸常識、經驗法則、邏輯等辯辭,「陳律師」是以更大、更多、更容易拿進自己口袋的錢,都沒歪哥,怎麼會有動機、犯意,歪哥檢察官所指控貪污的一千四百八十萬元?以強化陳總統的「沒有一毛錢流向自己的口袋」說法。

「陳律師」加「陳總統」藉答辯為自己澄清,主要還是在政治回應,把「有沒有貪污?」直接訴諸人民,鞏固綠軍陣線,避免在野陣營提出的罷免總統案過關。

陳總統並提出法院一審判決貪污罪有罪就下台,在野陣營猛批這是「緩兵之計」,不會影響罷扁案的進程,綠營要角回應則費思量,昨夜應是難眠的夜!

回到司法面,法院未來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時,「公務使用」的錢是否流進私人口袋,將是攻防重點;另,也在高檢署查黑中心的「首長特支費」案,也是「公務使用」的錢,泛藍首長在吳淑珍被起訴時,「慶祝勝利」或「哀矜竊喜」,如果未來檢方用與國務機要費同一標準偵辦,他們的皮恐怕要繃緊一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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